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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报废公司电话 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案

发布时间:2023-06-15

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案

在批准之前在环境保护领域进行建设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同样,环境保护审批程序尚未完成。在某些情况下,单位和负责人被罚款两次。在其他情况下,只有该单位被罚款。这有什么意义?8月1日,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两个典型报废汽车回收案例并进行解读。 2019年1月18日,常德市环境监测支队执法人员发现东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正在经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该公司没有建设相关的污染防治设施。 据调查,公司自2017年搬迁以来,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也未建设相关污染防治设施。 根据有关规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认定公司存在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所需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 责令公司在7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公司未先批准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以项目建设总投资1欧元罚款和1.2万元罚款。公司因违反三同时环境管理体系的环境违法行为将被罚款50万元。以上两项,共罚款51.2万元。同时,公司法定代表人被罚款5万元。 2019年4月10日,曲凯环保局对常德田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已投资180万元在封闭式高岭土砖厂进行厂房建设和设备安装,项目总投资估计为413.6万元。在现场检查期间,工厂没有办理任何环境审批手续。 根据有关规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对公司未批准的项目总投资建设处以41000元罚款。同样,环境保护审批程序尚未完成。为什么这两起案件受到不同的惩罚?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未能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处罚与不投产的处罚也有很大不同。 建设单位同时构成擅自施工和违反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验收制度两项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相应处罚。与此同时,应该指出的是,既要对违法主体实施处罚,同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也要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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